摘自<人民公安報><交通安全周刊>楊昌英
"十次肇事九次快",據統計,30%的交通事故因超速所致,超速行駛已成為了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.雷達測速儀的使用,對于警力嚴重不足的交通管理機關,簡直是雪中送炭.它不僅極大的震懾了飆車一族的違法行為,而且為交通管理者提供了科學的仍據,緩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.但從目前基層交通民警實施雷達測速的執法實踐來看,可謂是喜憂參半.
一.基層交通民警雷達測帶的現狀:
1.部分群眾,車主,駕駛員對交警測帶的認識模糊,認為交警測速是為了罰款創收,罰款分成,是暗箱操作,執法不公,影響了警民關系.
2.隨著道路建設日臻完善,有的駕駛員認為路好了,限速太低,浪費道路資源,而且進品車與國產車,新車與舊車,小汽車與大貨車都受同樣速度的限制,不合理也不公平.
3.交警在測速路段的前方均設有"進入雷達測速區,限速XX"的提示標志,有的駕駛員像是在跟警察玩貓捉老鼠的游戲,他們在經過測帶路段時會按照限速標準行駛,可過測速點后就加速狂奔.
4.個別的駕駛員為了防止自己超速被交警查獲,在車上裝有反測速雷達偵測器和反違章攝像電子眼,遇有交警測速的路段可提前報警,遇被電子眼抓拍時,同步閃光,電子眼拍不到清晰的違章車圖片,從而逃避交警的處罰.
二.幾點對策
1.全方位,多角度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.一是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讓駕駛員真正認識超速行駛的危害,使他們從內心深處感受到交通事故的殘酷和塢;二是要宣傳安全法律法規,<道路交通安全法>是用交通事故死傷者的血和淚寫成的,告誡人們不要以身試法;三是宣傳雷達測速這個電子警察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, 避免人們對交警測速產生誤解,產生抵觸情緒.同時也要而心細致地向人們講明交警查處超速的最終目的,動員所有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規,共同維護道路安全暢通.
2.交警的測速要行透明化,公開化.提前告知測速標志,測速路段,有利于促進執法民警與廣大駕駛員的相互了解,有利于交警與車主,駕駛員心與心的溝通,有利于構建和諧的執法環境.
3.集思廣益,充分利用雷達測速儀的優勢,更好地服務于交通管理.目前,基層交警戒普遍使用的巡邏式雷達只能單車測速.一旦當事人要求出示證據,其證據效力不強.在可能的情況下,不妨嘗試一下這樣一套行之有效又簡單易行的方法,攝像機與測速儀配套使用,用攝像機錄下被測車輛,加上測速儀記錄的超速信息,讓駕駛員心悅誠服的接受處罰.
4.車載證眼雷達,集電子技術,照相技術為一體,可連續準確地抓拍超速車輛的圖片并記錄下違法車時間,車速等數據,證眼雷達的使用對于交警的測速活動可謂如虎添翼. 為了防止個別駕駛員跟交警捉迷藏,交通民警可在轄區路段隨時變更測速地點,也可在測速路段設置多個鐵箱,每天早晨將證眼雷達放入不同的鐵箱內,下午收回,證眼雷達自動將抓拍到的信息及時傳回大隊,大隊再發出<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>通知車主,駕駛員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.這樣不僅有效地控制了車速,還大大地節約了警力.